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四十九次全体会议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管和检察监督。2022年3月29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监管场所监管暨检察监督工作联席会”。
作传达,提高认识贯彻落实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晓燕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高检院、省院、州院三级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的紧急提示》等文件精神内容和要求。
互交流,立足职能强化监管
结合绿春工作实际,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与会人员分别就当前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充分交流讨论:
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副局长李智升介绍了目前县看守所实施的AB班全程闭环勤务模式、监管人员、被监管人员核酸检测调整办法以及物资运送隔离消毒措施,并说明了看守所目前存在的隐患问题。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晓燕立足检察职能作了交流发言:一是希望两家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二是加强监管场所监管,定期开展好监管场所的消杀和防护工作;三是关注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四是做好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五是做好其余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与会的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驻所检察室干警、县看守所副所长也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建机制,共抓共管有章可循
鉴于疫情下监管场所的严峻性、复杂性,为疫情防控期间更好的开展监管和检察监督工作,检警双方就拟定的相关机制和应急预案进行了研讨,并签订了《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绿春县公安局关于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及风险应急预案》,双方将遵照该机制和预案开展工作。
(绿春县检察院 晏帏)